近日,上海一家连锁餐厅发生的“人狗共餐”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。一位女顾客带宠物狗到某商场内的一家餐厅就餐,并与狗共用餐具,甚至用筷子夹菜喂坐在座位上的狗。针对此事,餐厅方面表示,涉事商场是允许带宠物狗进场的,已经丢弃了被共用的那套餐具,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带狗进入餐厅。
如果提供一次性餐具就能解决问题?
据介绍,如果顾客提前告知有携带宠物进餐的需求,餐厅会提供一次性餐具。商场在核实后,认为该门店监管不力,影响消费者用餐体验,商场对其罚款2000元。新闻的跟评里,对女子行为的反对和对餐厅管理质疑的声音占了多数。
近年来,养宠物的居民越来越多,一些餐厅、酒店为了响应消费者带宠物出门就餐和消费的需求,开始给自己打上“宠物友好”的标签,允许宠物进入并为宠物提供额外的饮食、玩耍服务。但是,也有网友认为与宠物同桌吃饭很不卫生,也会影响到店内其他消费者的用餐体验。
“养犬人跟狗共用餐具的做法,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,同时也带来很大的危险性。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叶林表示,“《民法典》对养宠物作了特别规定,饲养动物应该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妨碍他人生活。饲养者在带狗进餐厅等公共场所时,应该特别注意不能够妨碍别人。”
央视网《新闻+》记者以养宠消费者的身份,致电上海一家“宠物友好”餐厅,其负责人介绍:“带狗过来肯定要拴绳,如果是大狗要戴嘴套。带猫需要关在笼子里,如果在餐厅里面上蹿下跳、抓人肯定是不行的。”该负责人还称:“我们店很少有小孩子或者怕狗的客人。但是如果有些人对狗毛等过敏,可能会请带狗的客人离开。”
要防止“宠物友好”需求的无序扩张
当前,养宠物者已经成为大城市中一个庞大的群体,要想保护这个群体的利益,根本来说就是要规范宠物活动的边界。这个界限,不是由养宠物者单方想象和设定的,而是通盘考虑公众利益与情绪的结果。在此语境下,所谓自由,不是强调养宠物者获得的待遇,而是不带宠物者能不受干扰的自由。
在容易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,比如在室内公共空间、公共交通工具、在只为人活动开辟的场所、在只提供人类使用的设施比如厕所、餐厅、沙发,都要将宠物自由约束到最大的程度,否则不带宠物者利益必然受损。
这次案例的是非就很明显,“宠物友好”并不等同于宠物可以无限制地进入所有公共场所。特别是与饮食相关的场所,出于卫生和安全考虑,限制是完全合理的。所以商场的处理也是顺应了人的基本认知。
宠物友好,有着高度的要求和条件。如果决定打造宠物友好空间,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,包括设立专门的宠物区域、配备专业的宠物管理人员、制定详细的宠物行为规范等。同时,也要考虑如何平衡宠物主人和其他顾客的需求。如果做不到,就不要叶公好龙一样去打上所谓的宠物友好的标签,否则就是一场乱局,一次闹剧。
即使是一个喜欢宠物的正常人,也不会乐意使用别家狗狗舔过的盘子的。别人再溺爱自己的猫狗,和自己爱自己的猫狗,完全是两回事,是无法产生多少共情的。因为这本来就不是爱护动物的共识,而是私人精神的专宠。
现代城市的宠物对人来说,已经变身为一种情绪工具,是满足个人的附属品。热爱猫狗的行为,就是个人的心理偏好,是有高度偏向性和选择性的。让别人接受自己和猫狗一起用餐,其实就是要让没有宠物偏好的群体,被动承认养宠物者的特权。
宠物友好,不等于动物福利。要说动物福利,动物偏爱的是大自然而不是大超市。个人热爱猫狗,并不能上升到造福社会、爱护生灵万物、保护地球生态的理念,相反,在公共场合的出现,如果失控,还可能是对公共资源的争夺。比如广场草地长期任由所有狗狗来撒欢,只会让没有宠物的群体默默离开,失去本来给人设立的这片绿地净土。
因此,不能滥用了动物福利的概念,掩盖了个人的扩张性精神需求,还要去道德绑架了不喜欢和猫猫狗狗呆在一起的其他人类。
文|记者 戚耀琪
编辑:丁玲